关于同意XX市XX区及所辖镇(街道、农场)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改方案的批复

安徽省建协职业技能鉴定中心 时间:2026/05/13 00:00 来源:XX省人民政府 0 次浏览

XX市人民政府:

《XX市人民政府关于请求批准XX区及所辖镇(街道、农场)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改方案的请示》(X政〔2024〕XX号)收悉。经研究,现批复如下:

一、原则同意XX市XX区及所辖镇(街道、农场)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改方案。

二、规划修改后,XX区耕地保有量不得低于XX万亩,永久基本农田保护面积不得低于XX万亩,建设用地总规模控制在XX万亩以内。

三、你市要指导XX区严格依据修改后的规划安排各类用地,切实维护规划的严肃性和权威性。涉及土地用途变更的,依法办理相关手续。

四、你市应加强监督检查,确保规划修改方案落实到位。重大情况及时向省政府报告。

此复。

XX省人民政府
2024年11月8日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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