关于进一步加强鉴定质量管理的意见
安徽省建协职业技能鉴定中心 时间:2026/05/13 00:00 来源:安徽省职业技能鉴定中心 0 次浏览
各市职业技能鉴定中心、各评价机构:
为进一步提升职业技能等级认定质量,维护国家职业资格证书和技能等级证书的严肃性和公信力,现就加强鉴定质量管理提出以下意见:
一、强化评价机构管理
1. 严把机构备案关。对申请备案机构进行实地考察,评估师资、场地、设备等条件。
2. 实行动态调整。每年对备案机构进行考核评估,连续两年排名末位或发生重大违规的予以清退。
二、规范考评员队伍建设
1. 考评员须持证上岗,每两年参加一次继续教育。
2. 建立考评员诚信档案,记录考评质量、违纪情况等。
3. 同一考场考评员不少于3人,实行轮换和回避制度。
三、严格考务管理
1. 理论考试须采用标准化考场,全程监控录像。
2. 实操考核须统一评分标准,实行“双人评分、取平均值”。
3. 试题须从国家题库或省级备案题库中抽取,严禁自命题。
4. 成绩须在考试结束后7个工作日内公布。
四、加强质量督导
1. 实行“飞行检查”制度,每场考试须有质量督导员到场监督。
2. 建立举报奖励制度,举报查实给予500-5000元奖励。
3. 对违规行为实行“零容忍”,发现一起、查处一起。
五、完善信息化监管
1. 所有认定计划、报名数据、成绩数据须通过省监管平台操作。
2. 实现与全国联网查询系统数据实时对接。
3. 推行AI智能监考和电子阅卷,减少人为干预。
各级鉴定中心要切实履行职责,将质量管理贯穿鉴定工作全过程。对落实不力、问题突出的单位,将约谈主要负责人并全省通报。
安徽省职业技能鉴定中心
2024年5月1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