关于开展2024年度职业技能等级认定工作的通知
安徽省建协职业技能鉴定中心 时间:2026/05/13 00:00 来源:安徽省职业技能鉴定中心 0 次浏览
各市职业技能鉴定中心、各备案评价机构:
为贯彻落实国家技能人才评价制度改革要求,有序推进2024年度职业技能等级认定工作,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一、认定范围
全省备案的社会培训评价组织和用人单位自主评价机构,在备案职业(工种)及等级范围内开展认定。
二、时间安排
· 第一季度:3月1日-3月31日
· 第二季度:6月1日-6月30日
· 第三季度:9月1日-9月30日
· 第四季度:12月1日-12月31日
三、申报条件
按照《国家职业技能标准》及各职业(工种)具体规定执行,不得随意降低或放宽条件。
四、工作要求
1. 各评价机构须提前15个工作日将认定计划报备省中心;
2. 严格考务管理,确保试卷保密和考试秩序;
3. 实行全程留痕,理论考试须全程录像备查;
4. 认定结束后20个工作日内完成成绩公示和证书发放;
5. 认定数据须在5个工作日内上传至省监管平台。
五、监督检查
省中心将采取“双随机、一公开”方式开展质量督导,对违规机构取消备案资格。
联系人:张老师 0551-12345678
电子邮箱:ahosta@hrss.ah.gov.cn
安徽省职业技能鉴定中心
2024年1月10日